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
各联合办学单位:
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总体安排,现将2023年春季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各联合办学单位于12月16日前完成2023年春季毕业生的学费清算、资格审核、成绩汇总、档案、本科毕业论文等工作,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,确保报送的各项电子数据、文档资料准确无误。
二、报送材料如下:
1.学历注册表、注册责任承诺书。(签字盖章,多页盖骑缝章)
2.毕业生档案,包括毕业生登记表、学生登记表各一份,学籍表一式两份。毕业生档案应与学历注册数据一致。
3.每个毕业生2寸新华社学历照片2张。
4.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终稿、工作记录及成绩评定册、答辩工作报告、毕业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。(其中答辩工作报告、毕业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)
5.毕业生成绩总表。(加盖公章)
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2年 11月7日
来源: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一审:赵笑茹
二审:刘 鹏
三审:王 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