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- 通知公告 - 正文 关于《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》(2017年版)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:2017年08月21日 15:36 作者: 点击:次 说明 一、全国文明单位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,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,职工素质较高,业务工作一流,社会形象良好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。 二、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,测评体系共设置15个测评项目,分别是理想信念教育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、思想道德建设、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、文明优质服务、学雷锋志愿服务、诚信建设、文明风尚行动、家庭文明建设、法治建设、文化体育活动、优美环境建设、帮扶共建活动、保障员工权益、创建工作机制,共有43条测评标准。 三、数据采集主要使用材料审核、实地考察、问卷调查三种方法。 四、《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》设附件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》,共12条。 附件【201708测评体系(单位·正式印发稿)2.xls】已下载次 上一条: 通知 下一条: 中共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