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,纪检监察室(党委巡察办)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,以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积极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活动。12月6日,纪检监察室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“宪法晨读”研讨交流活动,围绕“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”主题进行学习交流,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、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。
会议要求,全体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,筑牢宪法意识,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强化“四个服从”,以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引领,真正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,深入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;要明确政治方向,强化党的领导,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、领袖权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政治使命,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去,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、各环节,确保纪检监察正确的政治方向;要依法履职尽责,加强执纪能力,严格依纪依法履职尽责,依照宪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,在执纪调查工作实践中,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,全面提升依纪依法依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,真正做到纪法贯通,为推动学校风清气正校园生态再献新力量。
大家纷纷表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,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,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,并且与党史学习贯通起来,学思践悟。
撰稿、供图:张铧予;审核:张岩成 高鸿斌